10年前的一篇漫畫
據今日工商時報報導:
金管會為了逼銀行就範,配合三挺政策(政府挺銀行、銀行挺企業、企業挺勞工)
打算祭出幾項法寶:
1. 金融檢查特赦:只要是依政策指示和內部授信規範辦理,金融檢查不會提列檢查意見
2. 可將一家簡易分行申請變更為一般分行
3. 申請遷移國內分行,不受跨縣市的限制
4. 申設遷移或裁撤非營業用辦公場所或自動化服務設備,改為自動核准制
5. 對於銀行授信人員免除行政責任
6. 公營銀行的從業人員,不適用審計法第77條規定,負財務上損害賠償責任
7. 具有公務員身分者,若無直接或間接圖利特定他人故意,不構成刑法第131條圖利罪
8. 民營銀行方面,金管會則將和司法單位,盡力爭取免除背信罪等刑責
其實這些動作大多屬於行政機關的權限,後果如果雖然尚待時間驗證。
但未來自有其應負的政治責任,我覺得也無可厚非,不需要現在去唱衰金管會。
可是第6項到第8項就太離譜了,
身為一個銀行的從業人員,我真的不能不跳出來說幾句話:
為了配合你行政機關的政策,銀行的從業人員就要配合你做違法的事嗎?
為了配合你行政機關的政策,司法單位就要配合你對違法的事放水嗎?
國家的法律,是可以容許由你們金管會和司法單位用”喬”的嗎?
雖然說法院是你們家開的,可是陳大主委你能夠保證配合政策的銀行員
未來下場不會向余文或貓纜那位小小的驗收官一樣,要扛起全部責任嗎?
前不久企業紓困協商機制一紙公文下來,又延長到今年底,當然損失又是銀行買單了。
銀行的員工及投資人也是老百姓啊,銀行降低利率續借給企業。
可以讓企業訂單增加、生產線增產嗎?
不從需求面著手,單是繼續投入資金,解決得了問題嗎?
這樣做只是暫時掩飾施政的無能,讓問題延後引爆而已。
但是爆起來會更嚴重,連銀行一起爆掉。
你們官員們到底是真的不懂,還是欺負我們老百姓們不懂啊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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